基层被“甩锅”,压力山大!
来源 人民论坛杂志及人民论坛网( )
作者 傅荣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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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题 《警惕基层治理 节点 上的权责失衡 关于上级 甩锅 现象的思考》|
| “ ” —— “ ”
不少基层干部感慨,现在基层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,但是基层干事的人却没有增加。
身兼数职、 白加黑 成为很多基层干部工作常态,即使这样 忙碌 ,很多事情还是干不完。
“5+2”“ ” “ ”
上级一些职能部门总是通过一纸通知,就把监管责任甩给了我们基层,但是我们又没有执法权,整治行动没有威慑力,一些安全隐患即使看到也无权根除,只能干“
着急和担心。 在基层调研时,不少基层干部向记者表达了履责时的尴尬。一些基层干部反映,层层传导到最基层的责任往往 兜不住 :或因部门事务繁杂而”
疲于应付;或因不具执法权而师出无名;或因专业力量欠缺而有心无力。“ ”
虽然在联合执法的文件里头,有执法权的上级职能部门列了七八个,但是基本都没什么明确的责任,反而成为配合我们乡镇执法的角色。 谈及某些上级职能部门“
对监管责任的推诿与不作为,一位乡镇干部略显气愤地说, 他们只是坐等乡镇把”
工作做完后再下来检查,收收执法照片和汇报材料后一走了之。
“
为了让乡镇重视,这些上级职能部门一般都会联合草拟文件,通过上级党委政府的‘ ’ ”
名义下发。草拟的文件还会时不时提及“属地管理、各司其职、失职追责”等字样,以督促基层贯彻落实。一位乡镇干部告诉记者,这样做的目的是把责任留给乡镇基层,出了问题也有了追责基层的依据。
征地拆迁、项目服务、社区管理、纠纷调解 这些大事小事本已耗尽基层干部的心力,但在 属地管理 的名义下基层工作,不少原由上级部门担负的职责纷纷“甩锅”给了基……
层。
“ ”
当前我国基层治理中,上级“甩锅”的表现形式很多,有上级政府 甩锅 下级政府的,如县政府 甩锅 乡镇,有乡镇 甩锅 村;有上级职能部门以 属地化 管理为由“ ”
甩锅 乡镇甚至村的行为。
“ ” “ ” “ ”
为什么会 甩锅 ?为什么在基层尤其在乡镇(街道)会出现较多 甩锅 现象?“ ”
上级“甩锅“”,本”质上在于权责失衡 “ ”
在我国的 压力型 体制内,上下级政府与政府部门都有彼此寻求“减压”方式,有动机让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 甩锅 基层政府。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具有“理性人假设”“ ”
的特征,会在自利性的驱动下进行权衡和算计,继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动策略,集中表现为寻求规避风险。
一般情况下,做事越多出错概率越大的“洗碗效应”,会使得上下级政府及部门,尤其是承担供给公共服务的县(区)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行政运行遵循“不出事逻辑”而展开,而不出事的最省力路径就是少做事、不做事。因而,不作为、懒政行为,在基层治理中较为普遍。
基层老被“甩锅”,是为啥?
一是我国行农村基层政总汇是在乡镇(街道),具有被人“甩锅”、自身“接锅”“背锅”的天然缺陷。在这个 节点 上,由于政府职能重点不明确,县(区)政府下达的目标与任务,往往在这一 节点 堆积,乡镇(街道)承担着无限责任;往下是村居自治体“ ”
系,行政权力边际效应小,如果解决或者疏导不当,在这里容易形成 堰塞湖 。“ ”
如媒体曾报道过湘西某县一位镇长 年与上级党委、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共“ ”
份,除计划生育、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防汛抗旱外,还有烟叶生产、网格化管2016 33
理、劳动力转移和金融环境创建等。然而,来自上级的众多考核内容和目标,并不能有效形成合力达到基层的善治。按照 年 月中央 两办 印发了《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》 以下简称《意见》 ,乡镇政府要
向公共服务职能2017 2 “ ”
转型,有责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有 多项。有多少个责任,就有多少个“背锅”( )
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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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基层这个“节点”,治理上难度大,容易让职能部门“甩锅”。近些年来,我国努力打造 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,然而,整体上我国社会转型期中基层治理体系建设,正经历着 成长的烦恼 :“共“ ”
治”体系尚未完善、“法治”模式尚未全面建设、“德治”风气尚未充分形成、“自治”形“ ”
式尚受影响、“智治”(信息化网络)手段尚未充分发挥作用。与此同时,社会公众的诉求、追求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日趋高涨,因而,上级职能部门面对困难问题时,就有 甩锅 的冲动。
三是乡镇(街道)基层政府和组织,是权责博弈的受害者。上级职能部门与乡镇“ ”
(街道)由于具体的利益追求和面临的考核标准不一样,存在诸多差异,进而形成条块矛盾。由于资源配置掌握在上级政府与职能部门手中,乡镇(街道)成为权责博弈的受害者。
为了让乡镇重视,部分上级职能部门一般会联合草拟文件,通过上级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。草拟的文件还会时不时提及 属地管理、各司其职、失职追责 等字样,以督促基层贯彻落实 。因而,由于地位、权力不对等,上级部门“甩锅”现象本身,“ ”
很少甚至不用被问责。
”
首先,要对“甩锅”现象进行专项治理。在 年 月中央就规定 县级职能部门不基层组织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。然而,具体落实还是需要借助我国行政体2017 2 “
制本身的优势,以专项治理方式,遏制在乡镇(街道)转向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上级”
政府和职能部门的 甩锅 势头。
在这里必须指出,有些专家提出厘清权力清单,并非治理之法。事实上,在依法行“ ”
政中,权力清单是面向公众与企业的,它解决不了体制内权责失衡的问题。因而,我们更应该提倡厘清承接社会责任的清单,具体说明责任的落实主体、实施方式与时间,而非简单签订责任书,以防止职能部门签下责任书后又 甩锅 基层政府。“ ”
其次,加强资源向下配置、完善考核指标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。
加强责任与权力、资源的对应配置。
一是向下授权或者放权。正如《意见》所建议, 省级政府要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,明确下放事项、下放程序和法律依“
据,确定下放后的运行程序、规则和权责关系,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、用得好。
二是用人政策向下倾斜,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(街道)流动。
”
三是加强资金投入,划分县(区)乡镇(街道)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,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,属于县(区)政府事权的足额安排资金,不能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,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。
完善考核指标,体制内推行一次性综合考核,避免 桃谷六仙 效应,为基层政府减轻体制内多头考核干扰,减少日常低效甚至无效劳动。
“ ”
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,使各种资源围绕问题、贴近公众进行有效配置,提高资源利用的有效性。
最后,从系统工程角度,综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。乡镇(街道)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中间层,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,如果作用发挥不充分,或基层者本身成为问题角色,则往往会成为基层社会冲突、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的交汇阻梗点。因而,完善基层治理 节点 ,需要从顶层设计、转变理念、改革体制、完善机制、制订法律规范、建立平台、文化建设、人员队伍、信息技术、科学手段等方面,“ ”
推进共治、法治、自治基层、德治、智治等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。因而,从这个意义上说,上策是花时间逐渐形成基层政府治理体系的“独立人格”,而非依赖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 依附型人格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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